推荐律师——冯振兴律师

【基本情况】

         冯振兴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主要成员之一。

         荣获2012年度北京市海淀区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

【工作经验】

          冯律师自2008年开始律师执业生涯。
          自2011年起,专门代理征收拆迁补偿纠纷案件。
          自2014年起,专门代理浙江、上海、江苏三省市的案件(其他省份地区不代理)。
          冯律师对行政法有浓厚的兴趣,长期钻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通过悉心研究和实践,在江浙沪地区的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等业务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处理征收拆迁纠纷的法律意见。

 

【执业理念】

         一身正气,为权利而斗争,为自由而辩护,让阳光照进中国每一个地方。

 

【个人业绩】

          冯律师代理的蔡某某、杨某某诉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政府行政赔偿案——入选2021年上海法院行政审判典型案例
          杨某忠与蔡某芳系夫妻关系,几十年前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原青浦县徐泾乡政府集资建造的一处房屋,建筑面积为59.39平方米,并于1991年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登记为杨某忠。
          2017年12月,该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中。杨某忠与征收方就补偿事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3月,徐泾镇政府以案涉房屋属于违法建筑为由,强制拆除了房屋。
          杨某忠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要求徐泾镇政府赔偿违法强拆造成的损失。后杨某忠在诉讼过程中故世,其妻蔡某芳、女儿杨某辉继续参加诉讼。
          最终,上海市闵行区法院确认徐泾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并判决徐泾镇政府赔偿杨某辉、蔡某芳376万元。
          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行政机关违法强拆的行政赔偿金额一直是困扰各方的难题。本案中,法院审理时,将当事人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必然可得的利益作为直接损失,确定当事人所获得的赔偿不少于其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这一理解符合国家赔偿法"违法担责、全面赔偿"的立法精神。
          本案的判决对同类案件的审判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体现了行政赔偿诉讼对违法行政的惩戒性和对被侵权人的补偿性,增强了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的效果。

 

专业文章】

         冯振兴在工作之余编写了《轻松面对拆迁纠纷——被拆迁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06个城市新增建设用地需报国务院批准》、《"偷拆"何时休?》、《"司法强拆"还是"行政强拆"?》、《隐形征收",你看见了吗?》、《<闲置土地办法>,灭火还是点火?》、《与其划定"生态红线"不如加强规划和环评控制》、《什么是分批次征收土地?》、《什么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什么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什么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非诉执行案件的司法审查及救济》、《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价?》、《什么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什么是经营性用地?》、《什么是行政诉讼第三人?》、《什么是闲置土地?》、《其他规范性文件能创设拆迁许可吗?》、《再谈唐福珍事件》、《农村房产证的"表"与"里"》、《北京上海试点农村集体土地建租赁房属违法行为》、《北京也要禁止"群租"?》、《公房拆迁单价20万后的利益博弈》、《拆迁33平方米公房,获得550万元货币补偿,另加一套三居室房屋》、《通州区台湖镇北神树村腾退改造拆迁,委托人获得满意补偿》、《哪些用途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国务院上收22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权》、《国土部门申请执行违法占地案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不属法院受案范围》、《城中村改造隐忧——以西安市灞桥区十里铺街道秦孟街村城中村改造为例》、《城市危房改造暴露社会保障不足问题》、《大庆强拆事件城管部门难辞其咎》、《安徽宿州地方政府违法拆迁企业厂房,律师介入,补偿款提高五倍,纠纷圆满解决》、《对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程序审查》、《录音证据在人民法院庭审中如何认定?》、《征收前置程序》、《征收实施程序》、《征收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降低》、《征收救济程序》、《征收核准程序》、《拆迁分类管理,四川经验值得推广》、《拆迁安置补偿的内容是什么?》、《治理"毒地"环评制度应有所作为》、《聚焦天坛地区旧城改造,见证"征补条例"实效》、《聚焦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征收之一——征收范围》、《聚焦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征收之二——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警惕强拆的"次生灾害"》、《长沙城墙保护运动之我见》等多篇专业性文章。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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