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胜诉:江苏省泰州市《行政强制拆迁决定》被撤销

 

      由北京专业拆迁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泰州市居民刁先生强拆维权案。近日,委托人刁先生收到了泰州市政府11月11日发出的关于《撤销刁某某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的通知》。 

      2010年4月14日泰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作出泰征拆裁〔2010〕第03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定书》,限刁先生15日内将刁先生利用自家住宅经营的一家小超市房屋交出,逾期强拆。刁先生认为补偿极不合理拒绝搬迁。泰州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7月21日向刁先生发出了《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 

      刁先生一度打算以命抗争,后在朋友的劝说帮助下,在咨询了在泰州市有相当影响的王有银、赵健两位专业拆迁维权律师后,决定聘请律师,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团队律师接受刁先生委托后,经过认真分析,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并申请暂缓强拆的执行,并将省政府已做出的三份撤销泰州市政府强拆令的决定作为证据。经过复议,泰州市政府于2010年11月11日主动撤销了针对刁先生作出的泰行强〔2010〕第30号《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刁先生的房产得以保全。 

      本案是律师在泰州市代理 的数起拆迁维权中第四起强拆决定被撤销。 

      北京在明拆迁律师团队以其良好的专业素质和不屑努力的敬业精神,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获得了泰州市众多拆迁户的认可与好评。

  


北京在明拆迁律师团队成员皆来自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长期从事中国拆迁维权,深谙中国拆迁维权之道。

北京在明拆迁律师团队承诺:只为被拆迁人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