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强拆的“次生灾害”

    3月29日,针对27日因强拆导致92岁老人自焚一事,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政府再度回应。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称,陶家父子自焚后,拆迁的确仍在进行。拆迁不是为了拆迁而拆迁,“主要是因为自焚事件发生后,陶家的房屋严重损毁,之所以继续拆迁,根本原因是,现场的工作人员担心火灾引起次生灾害。”(3月30日《新京报》) 

    事后,经媒体调查,镇政府属于无证拆迁,也就是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强行损坏公民财产的违法行为。 

笔者作为一名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陶家父子自焚深表痛心,对此也深有感触。是什么让一位经历过革命战争炮火而幸存下来的90多岁的老人以及儿子能毅然决然的燃烧自己,据说父子二人在强拆前还在装满燃烧物的罐子前合影留念,这是怎样的一个情势逼迫陶家父子会如此选择。 

    想必是一种法律的信仰,其相信政府会是公道的,法律是公正的,前有唐福珍的案例可供相关政府人员警鉴,他们做一下样子,也足以使我们的公务人员在法律的威严以及道德的自醒下能“放下拆迁这刀”而合法的进行拆迁。只可惜,我们的人民百姓又一次看错了我们的东海县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其强行和霸道以及不人道远远超出了陶家父子对人性的理解。 

    当法律成为一句空话,当强拆成为一种现实,悲剧的发生也成为一种必然。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4月2日电(记者王恒志)记者2日报道,东海县拆迁自焚事件已和死者陶惠西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死者遗体2日进行火化,死者家属获赔90万元。 

    但此事不应该就此了结,我们尚未看到违法强拆民房、破坏公民财产的政府相关公务人员受到法律追究。涉嫌滥用职权以及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人员仍然逍遥法外。 

    虽然强拆这一词在中国早已臭名昭著,但强拆是政府合法拆迁的一个程序,而此次拆迁实借“强拆”之名,而无强拆之实,是一种赤裸裸的犯罪行为,黄川镇所谓的“强拆”也实则糟践了本已声名狼藉的强拆一词。 

    当然东海县对于发生自焚时不救人而继续拆房的行为事后辩解为“担心引起次生灾害”。什么是强拆中的次生灾害?相信又一次的悲剧不仅灼伤的是陶家父子的血肉之躯,更是全国对法律尚存在希望的善良人民的心,屡屡发生的惨案为什么不能被禁绝,绝非百姓对已之生命毫不珍惜,而在于有关公务人员迷信其权力大棒足以让其辖内百姓屈服。即使在强拆中出现恶性案件,以钱私了,媒体跟风过后,其幕后主谋却得以逍遥法外而不被追究。这一种强拆的次生灾害影响是深远的,足以击溃几代人对法律的信仰,击溃几代人对政府公信力的信任。 

    严明法纪,使拆迁不再成为法律追究行政人员以及拆迁人的禁区,才能真正避免拆迁中的悲剧再次发生,也能真正的警醒一些让拆迁利益迷住眼睛的公务人员以民为本,真正的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新闻回顾:江苏连云港父子不满拆迁补偿屋内点火自焚 

    摘要:3月27日上午,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政府人员前往村民陶惠西养猪场,劝其配合310国道施工拆迁工作。陶惠西拒绝与镇工作人员见面,将自己和父亲反锁在房屋内,并点燃屋内汽油。陶父其后被成功救出并立即送医院救治,但陶惠西经医务人员现场全力救治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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